最近知乎热榜(Zhihu Hot topic)上有个话题,热度冲到396万:如何评价男子患尘肺举报公司,却因在不具备防护条件下接受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被罚 5 万,卫健局随后撤销处罚?
说实话,我看到这条的第一反应是离谱,第二反应是后怕。离谱在于责任错位,后怕在于如果没有舆论关注,这张罚单会不会就真落在工人头上了?
这件事的核心,不是工人“为什么不防护”
按热榜描述,男子患尘肺后举报公司,卫健局最初却以“在不具备防护条件下接受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”为由,对他罚款5万元;引发争议后,卫健局撤销处罚。
撤销当然是纠错,但这件事不能只看成一次“操作失误”。
《职业病防治法》里,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、个人防护用品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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